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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国内化妆品行业动态

6年前 (2018-04-30) 热度:3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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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新闻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揭牌

4月10日上午,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揭牌仪式在三里河东路8号原国家工商总局举行,国务委员王勇参加了揭牌仪式。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和总局管理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于当日揭牌。

2、“三定”方案公布前,原化妆品各项办理程序暂不改变

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公告,指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公布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的化妆品审评审批、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事项仍按原有规定办理;各类批件、证书、文书等暂沿用原有格式,所使用的业务印章和文本格式暂不改变、办理程序暂不改变。

3、中国口腔健康科普公益联盟成立

2018年4月11日,在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七届五次理事扩大会召开之际,《中国口腔健康科普公益联盟》正式成立。

4、化妆品监管红线:非法添加,制假售假,擅自改变配方

4月20日下午,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2018年白云区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暨风险警示会”。政府将加大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处罚的力度,会议强调了监管红线:非法添加,制假售假(含没获得持证,生产特证产品),擅自改变配方,实行8小时外飞行检查,重点整治,从严处理,发现即吊销生产许可证。防晒、染发、祛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将成为重点整治对象。

5、广州市食药监局约谈198家化妆品企业

4月25日下午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由198家企业参加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约谈会”,提出了八条警示和要求:

(1)被约谈企业要切实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必须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取得批件后方可生产销售,所有违反规定的将予以严厉查处

(2)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核查工作,做好假冒产品经营渠道的深查深究及查处工作

(3)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事产品

(4)被查处企业必须立即按要求召回全部涉事产品

(5)必须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依法依规采取纠正措施

(6)必须对企业现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完善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7)要深刻反省,引以为戒,并承诺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如果再次发生违法行为,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按严重情形依法予以更为严厉处罚

(8)必须就谈话要求进行整改,并限期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6、2018年全国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部署会

4月18日,受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在京组织召开了2018年全国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部署会。会议,总结分析了2017年化妆品抽检工作,明确了2018年重点任务,为切实做好2018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8年化妆品质量提升工作即将在全国展开。

7、南京计划2018年抽检化妆品120批次

4月9日,南京食药监发布《2018年南京市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根据方案,2018年南京市将抽检化妆品120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1)全市获证化妆品生产企业抽检30批次。

(2)对电商平台销售的销量较大、质量投诉问题较多的化妆品进行专项网络抽检30批次。

(3)对染发类产品的批发市场进行专项抽检40批次。

(4)其他问题类抽检(包括配合公安开展的抽检)20批次。

8、海南食药监发布《海南省 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自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广东、上海、浙江、辽宁、等自贸区出台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指南

10、重庆自贸区征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企业名单

11、4月3日,江苏食药监消息,近日,苏州市局出台《关于印发苏州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建立了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查员队伍。

12、4月3日,江苏食药监消息,近日,江苏省局印发《2018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明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任务。一是坚持深化改革,改进完善许可管理工作。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净化经营市场秩序。四是夯实监管基础,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五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保化监管队伍建设。

13、4月2日,甘肃食药监消息,甘肃食药监印发《2018年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14、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共20件。与化妆品行业相关的为上海杰康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宣传单等方式发布多则广告,对其销售的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化妆品进行广告宣传,其中非药品宣传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虚假宣传、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等,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75.87万元。

二、飞行/日常检查

15、广东飞检:通报7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情况,1家立案查处

4月24日,广东食药监官网消息,广东食药监发布《广东省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12期至18期),通报了对广州碧润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温雅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欧蔓护肤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金柏丽保健品有限公司、广州静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清大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洪泽化妆品有限公司7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情况。其中,广州清大化妆品有限公司被立案查处,其他6家被责令整改。

16、广东日常检查:四家批发市场被责令改正

4月24日,广东食药监官网消息,广东食药监发布《广东省化妆品日常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12期至2018年第15期),通报了兴发化妆品批发广场、新兴发化妆品批发广场、怡发化妆品批发广场(红馆)、怡发国际化妆品采购中心(怡发国际)4家化妆品批发市场/采购中心日常检查情况。对照《化妆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监督检查记录表》载明的检查项目,发现问题如下:1、企业收集了入场企业基本信息,但未建立经营化妆品企业目录;2、企业未完全落实经营企业网格化管理制度。针对所发现问题,处理措施均为:责令改正。

17、国家飞检:5家企业限期整改

4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广州名妆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福州绿野生化技术有限公司、猫头鹰(福州)日用品有限公司、江西好大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艾丽斯日化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5家企业均出现不同程度问题,处理措施均为限期整改。

18、国家飞检:2家企业停产整改

4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九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飞行检查中,发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两家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对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19、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经营未经备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企业的通告(2018年第1期)

24家被检查单位(人)销售未经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违反国家关于化妆品备案的政策规定。

20、广东日常检查:3家未发现不符合项

4月11日, 广东省食药监消息,广东省食药监发布广东省化妆品日常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9期、2018年第10期、2018年第11期),通报显示,4月3日-4月4日,广东食药监对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完美(广东)日用品有限公司、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3家公司进行了化妆品日常检查,对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检查记录表》载明的化妆品生产环节检查项目,检查均未发现不符合项。

21、六安市2018年化妆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及自制化妆品行为

4月2日,六安市食药监官网消息,制定了《2018年六安市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8年化妆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及自制化妆品行为。

22、南京食药监发布《2018年3月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检查情况表》

据南京市人民政府网4月2日消息,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3月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检查情况表》,立志美丽(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姿丹娜日化实业有限公司等被责令整改。

三、质量数据

23、4月2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4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及2批次染发类化妆品复检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9号)》,通报了标示为杭州春源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代理(生产)的34批次染发类不合格化妆品。主要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

24、4月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19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6号),通报了标示为威海方正国际合作有限公司等52家企业代理(生产)的119批次染发类不合格化妆品。主要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少数批次检出含量超过规定使用限值的染发剂:苯基甲基吡唑啉酮。

25、4月12日,河南食药监发布《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公告(2018年第2期)》,通报了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苯。

26、4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5号通告,通告了标示为上海沪南日化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生产的104批次染发类不合格化妆品。主要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少数批次检出含量超过规定使用限值的染发剂: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和对苯二胺;个别批次检出禁用组分:间苯二胺。

27、4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1号通告,通报了标示为厦门市伕侬丝化妆品厂等57家企业生产的125批次染发类不合格化妆品。主要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少数批次检出含量超过规定使用限值的染发剂:苯基甲基吡唑啉酮;个别批次检出禁用组分:邻氨基苯酚。

28、4月19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18年面膜比较试验报告》,试验参照欧盟标准,堪称史上最严格、全面的面膜比较试验,同一品牌线上与线下产品检测结果无差异,国产品牌安全性可与进口品牌相媲美。

29、4月4日,原质检总局官网消息,2018年第2批,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山东、广东、云南等11个省、直辖市38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抽查依据QB/T 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等标准的要求,对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的总活性物、pH(25℃,1%水溶液)、总五氧化二磷、规定污布的去污力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项目。

30、据海关总署网站28日消息,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凯真日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法思慕明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新大东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分别向海关总署提交了儿童牙刷召回计划,共涉及12万余支儿童牙刷。

31、4月11日,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消息,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Member's Mark品牌儿童牙刷。主要问题是儿童牙刷刷毛磨毛不合格,在使用中可能会对儿童口腔健康造成伤害,存在安全隐患。 

32、2017年3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儿童洗护用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兰州、金昌、武威、张掖、酒泉、嘉峪关、天水、白银、定西、平凉、庆阳、陇南、临夏及甘南等14个市(州)的35家企业的39批次儿童洗护用品(洗衣液)产品,30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有9批次产品存在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项目不合格的情况,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76.9%,产品质量存在一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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