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公告》(2019年 第72号)
9月10日,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公告》(2019年 第72号)。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规范》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可通过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信息后承担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新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尚未开展检验的,应当按照《规范》规定要求开展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已开展检验的或境外实验室已完成防晒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的,该检验报告可继续在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时使用。已完成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原有检验项目与《规范》不一致的,应在本公告发布后一年内,按照《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要求(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除外),补充完成相应检验项目的检验。补充完成的检验报告,应当在产品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申请时提交,或者在产品备案确认继续生产时提供备查。
三、自2019年11月1日起,此前已获得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资格认定或指定的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或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的相关资格自动终止,相关检验机构不得继续以原认定或指定的资格名义受理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检验。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请点此下载。
相关文章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药监综妆〔2025〕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5年12月8...
中检院关于发布《国际权威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和《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的通知
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等2项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引导化妆品行业提升化妆品安全评估能力和水平,规范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有序实施,依据《化妆品监...
《化妆品中防晒剂检测方法》等方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月27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消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防晒剂检测方法》等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化妆品中防晒剂检测方法(征求意见...
中检院公开征求《植物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个指导原则意见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新原料命名工作,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落实“证照分离”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
重磅︱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
8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国药监科外〔2019〕37号)。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是化妆品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