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

食药总局规范化妆品注册及备案申报事宜通告

8年前 (2017-12-05) 热度:5538 ℃

QQ截图20171205184920.png

总局关于规范化妆品注册及备案申报有关事宜的通告(2017年第195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业已完成,为保证换证后化妆品生产企业信息与产品注册备案信息的衔接一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已批准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际生产场所未发生变更,换发后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与持有的《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中编号信息不一致的,申请人不需要就此事项单独提出变更申请,应在申请批件有效期延续或办理其他变更许可事项时一并提出变更申请。

二、办理国产化妆品注册时,企业名称及地址栏按如下要求填写:

属于自主生产的,企业名称及地址栏填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中载明的“名称”及 “住所”信息,“住所”与“生产地址”不一致的,应在备注栏中填写具体的实际生产场所地址信息。

属于委托生产的,企业名称及地址栏填写申请人营业执照中对应的名称及地址信息。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信息填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中载明的“名称”及“生产地址”信息,涉及多个生产地址的,填写实际生产场所地址信息。

三、化妆品实际生产场所未发生变更,由于版式格式规则调整,新换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中企业名称与原《化妆品卫生许可证》中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办理国产化妆品注册时应同时提交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实际生产场所未发生变更的证明。

四、已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因换发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导致企业备案账户及产品相关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备案企业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登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按照系统填报要求,主动变更产品相关备案信息;逾期未办理的,系统将自动清理企业备案账号相关信息。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30日


相关文章

2018年5月1日将实施的日化国家标准

2018年5月1日将实施的日化国家标准

2017年11月1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585项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29号),其中涉及日化行业的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

《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

《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103号)1 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1.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两个化妆品新原料纳入目录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两个化妆品新原料纳入目录

近日,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建立《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并将《目录》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管理,自即日起对《目录》实...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3-亚苄基樟脑等22种防晒剂的检测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3-亚苄基樟脑等22种防晒剂的检测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

7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3-亚苄基樟脑等22种防晒剂的检测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19年 第40号)。《化妆品中3-亚苄基樟脑等22...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药监规〔2025〕1号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机关各相关处、稽查局、各相关直属单位:  《上海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已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