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

食药总局规范化妆品注册及备案申报事宜通告

8年前 (2017-12-05) 热度:5235 ℃

QQ截图20171205184920.png

总局关于规范化妆品注册及备案申报有关事宜的通告(2017年第195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业已完成,为保证换证后化妆品生产企业信息与产品注册备案信息的衔接一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已批准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际生产场所未发生变更,换发后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与持有的《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中编号信息不一致的,申请人不需要就此事项单独提出变更申请,应在申请批件有效期延续或办理其他变更许可事项时一并提出变更申请。

二、办理国产化妆品注册时,企业名称及地址栏按如下要求填写:

属于自主生产的,企业名称及地址栏填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中载明的“名称”及 “住所”信息,“住所”与“生产地址”不一致的,应在备注栏中填写具体的实际生产场所地址信息。

属于委托生产的,企业名称及地址栏填写申请人营业执照中对应的名称及地址信息。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信息填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中载明的“名称”及“生产地址”信息,涉及多个生产地址的,填写实际生产场所地址信息。

三、化妆品实际生产场所未发生变更,由于版式格式规则调整,新换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中企业名称与原《化妆品卫生许可证》中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办理国产化妆品注册时应同时提交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实际生产场所未发生变更的证明。

四、已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因换发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导致企业备案账户及产品相关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备案企业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登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按照系统填报要求,主动变更产品相关备案信息;逾期未办理的,系统将自动清理企业备案账号相关信息。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30日


相关文章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两个化妆品新原料纳入目录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两个化妆品新原料纳入目录

近日,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建立《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并将《目录》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管理,自即日起对《目录》实...

2018年7月1日将实施的牙膏产品相关标准

2018年7月1日将实施的牙膏产品相关标准

2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8年第10号公告,批准《牙膏中薁磺酸钠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154项行业标准,其中与牙膏等口腔产品相关标准...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汇总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汇总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工作几乎是每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法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从事的内容,该工作虽然不难但是较为繁琐,而且经常会遇到法规中没有明确的情况出现,小编整理了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中经常会遇到...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妆〔2025〕16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妆〔202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院、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含牙膏,下同)标签管理工作,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适老化需求,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便利化,助力化妆品产业高...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

《化妆品法律法规汇编》

《化妆品法律法规汇编》

我国化妆品法律法规汇编文档(2017年10月更新),共收录45条,文件大小8.4M,184页,153318字。化妆品行业工厂生产、研发、质量、销售必备。关注“世谱检测”订阅号,编辑“化妆品法律法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