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正文内容

行业新闻

近期化妆品行业动态

6年前 (2018-01-09) 热度:3430 ℃

一、欧洲

1、丹麦环保署发现化妆品中使用禁用防腐剂(2017.12.05)

丹麦环境保护局(EPA)对禁止在停留类化妆品中使用甲基异噻唑啉酮(MI)进行了调查,发现来自300个品牌的700款化妆品,4款产品含有甲基异噻唑啉酮(MI)。

2、欧盟公布化妆品中花生油和水解小麦蛋白的使用限制(2017.12.06)

欧盟委员会已经对化妆品法规的附录III进行了修订,限制了花生油和水解小麦蛋白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具体要求如下:化妆品中使用到花生油,其提取物或衍生物的,其花生蛋白最大浓度设定0.5 ppm,并且水解小麦蛋白水解产物中肽的最大分子量平均值限制为3.5kDa。自2018年9月25日起,含有一种或多种本法规限制的物质,只有符合上述规定才能在欧盟市场上市;自2018年12月25日起,不符合产品将会被禁止。该规定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20天后生效。

3、欧洲消费者联盟针对化妆品内分泌干扰物评论延迟提出申诉(2017.12.06)

欧洲消费者组织(BEUC)已经向欧盟调查官提交了关于欧盟委员会没有根据化妆品法规完成对内分泌干扰物评论的申诉。在11月30日的申诉中,欧洲消费者组织要求欧盟委员会“立即”完成审查工作。

4、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上诉委员会(BOA)取消了某品牌化妆品动物试验的决定(2017.12.13)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上诉委员会(BOA)已经取消了要求巴斯夫个人护理和营养部门使用大鼠或兔子进行产前发育毒性(PNDT)研究的决定。

5、国际日用香料香精协会将5种邻苯二甲酸酯列入行业透明清单(2017.12.20)

在10月,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iO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等750个项目被增加到行业透明清单中,其中,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被禁止在欧洲化妆品中使用。另外,将在加州65及国家毒理学项目(NTP)中的致癌物质清单中的氧化苯乙烯也加入到该清单中。从IFRA2015年使用量调查中发现,IFRA的透明清单共有3,999种成分。这项调查是在贸易机构下属的成员公司中定期进行的,约占世界香精产量的90%。

6、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对纹身油墨中限制物质提出公开咨询(2017.12.22)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对纹身油墨中限制物质提出公开咨询。该机构与丹麦,意大利和挪威致力于欧盟委员会最初要求的提案。这一限制将针对化妆品中限用物质,被分类为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1A,1B或2类的物质及作为皮肤过敏性物质。一些目前没有替代品,或者信息不足以证明其风险的着色剂是豁免的。咨询将在6月20日结束。

二、美洲

7、加拿大草案报告显示3种过敏原(邻苯二甲酸酐,马来酸酐和偏苯三酸酐)是没有危害(2017.12.13)

加拿大政府暂时认定,用于个人护理产品的三种敏感物质(如指甲油,眼部粘合剂和泡泡浴)是安全的。评估报告称,邻苯二甲酸酐,马来酸酐和偏苯三酸酐不符合《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第64条规定的任何标准。 这个结论表示政府不需要对这些物质采取进一步的风险管理措施。政府已经开展了为期60天的对苯二甲酸酐,马来酸酐和偏苯三酸酐评估公开咨询期。 有意者请于2018年2月7日前提交意见。

8、加州未将香豆素作为致癌物列入第65号提案(2017.12.13)

香豆素是一种从植物中提取的香料成分,加州不会将其作为致癌物列入第65号提案。根据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12月11日发布的公告,该州的致癌物质鉴定委员会(CIC)在11月2日的会议上因票数达不到而没将香豆素列入名单。在3月份OEHHA要求提供有关香豆素的信息。两个行业组织提交了评论, CIC认为从动物研究的数据来看并不足以认定该物质是致癌物。

9、美国庄臣公司线上公布了产品中的皮肤过敏原(2017.12.21)

消费品巨头庄臣公司已经履行了承诺,在网上公开了产品中368种皮肤过敏原。5月份,这家国际公司公布了一份香精和非香精皮肤过敏原的清单,并表示到2018年,这些过敏原将会显示在相应的产品中。

10、加州将正己烷列入了加州第65号法案(2017.12.21)

加利福尼亚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将正己烷列入了加州第65号法案。 这就要求制造商和零售商对接触到该物质的工人和消费者发出警告。正己烷是一种脱脂剂,一种溶剂成分和一种低温温度计填充物。该物质在11月29日由OEHHA的科学咨询委员会的发育和生殖毒性鉴定委员会(DARTIC)举行的会议上审议上进行了讨论。

三、亚洲

11、广东省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7.12.13)

12、总局关于规范化妆品注册及备案申报有关事宜的通告(2017.12.05)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业已完成,为保证换证后化妆品生产企业信息与产品注册备案信息的衔接一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已批准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际生产场所未发生变更,换发后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与持有的《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中编号信息不一致的,申请人不需要就此事项单独提出变更申请,应在申请批件有效期延续或办理其他变更许可事项时一并提出变更申请。

二、办理国产化妆品注册时,企业名称及地址栏按如下要求填写:

属于自主生产的,企业名称及地址栏填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中载明的“名称”及 “住所”信息,“住所”与“生产地址”不一致的, 应在备注栏中填写具体的实际生产场所地址信息。

属于委托生产的,企业名称及地址栏填写申请人营业执照中对应的名称及地址信息。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信息填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中载明的“名称”及“生产地址”信息,涉及多个生产地址的,填写实际生产场所地址信息。

三、化妆品实际生产场所未发生变更,由于版式格式规则调整,新换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中企业名称与原《化妆品卫生许可证》中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办理国产化妆品注册时应同时提交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实际生产场所未发生变更的证明。

四、已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因换发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导致企业备案账户及产品相关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备案企业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登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按照系统填报要求,主动变更产品相关备案信息;逾期未办理的,系统将自动清理企业备案账号相关信息。

1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合格化妆品通告(2017.12.05)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监督抽检发现标示为“金至尊美斯®祛斑霜”等45批次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产品不合格。

14、总局关于4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12.05)

标示为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奇姬商贸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15、台湾发布塑料微珠测试方法(2017.12.06)

台湾环境保护局已经公布了化妆品和个人清洁护理产品中塑料微珠的测试方法。分别从1月份和7月份开始禁止生产或进口、销售或使用含有塑料微珠的产品。测试方法是采用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FTIR)或拉曼光谱仪测试方法来确定产品在温水中稀释后是否含有0.05mm~5mm之间的塑料微珠。

16、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广西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公告(2017.12.15)

年度染发剂产品专项抽检全区共抽350批次,其中不合格4批次。另外,抽检涉及护肤类产品(祛斑/美白类)、护肤类产品(祛痘/抗粉刺类)等两类化妆品,共抽检1310批次,其中合格1297批次,不合格13批次。

17、转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2017.12.15)

18、转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公告(2017.12.20)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两类化妆品:一类是氧化型染发产品,抽检样品共计140批次,全部合格;另一类是除臭类产品,抽检样品共计24批次,其中合格23批次,不合格1批次。

19、转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2017.12.20)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9月对本市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了质量监督抽检,共完成检验430件,合格426件,合格率99.1%。

20、总局关于23批次面膜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12.22)

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面膜类化妆品372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04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

21、转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烫发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12.25)

22、转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2017.12.25)

标示为广州白云雅诗兰化妆品厂等6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香水类化妆品不合格。

23、转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3季度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的公告(2017.12.26)

共抽检面膜类、洗发类化妆品71批次,检验结果合格59批次,不合格12批次。

24、转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双随机飞行检查结果的公告(2017.12.26)

本次检查共对11个辖区市及2个省直管县(市)的27个县(区)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生产企业12家,经营企业41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个别生产企业生产记录和灌装记录信息不齐全、留样记录的日期和灌装记录的日期不符;部分经营企业存在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或索证索票不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均进行了现场检查记录,并移送当地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产品召回

blob.png

blob.png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江西食药监通报2批次不合格面膜

江西食药监通报2批次不合格面膜

2017年11月2日,食药总局官网公告显示,江西食药监在组织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时,共发现2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的不合格项目均为氯倍他索丙酸酯,氯倍他索丙酸酯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

广州飞检:广州名颜等3家企业停产整改

广州飞检:广州名颜等3家企业停产整改

10月24日,广州食药监发布《广州市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11期),通报了广州由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梵宇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名颜化妆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的飞行检查情况,3家企业均违...

广州弘雅、广州铭凯、广州靓一生物被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广州弘雅、广州铭凯、广州靓一生物被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近日,广东食药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铭凯、弘雅、靓一)》,通报了对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铭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靓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处罚情况,3家企业分别因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

4批次家用清洁剂国抽不合格

4批次家用清洁剂国抽不合格

2017年7月至10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第3批童车等5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等7类产品。共抽...

广东飞检:雅威日用化工厂移交汕头市局依法处理

广东飞检:雅威日用化工厂移交汕头市局依法处理

5月4日,广东食药监发布《广东省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25期),通报了汕头市澄海区雅威日用化工厂飞行检查情况,经现场检查,无相关生产设备,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目前已不具备化妆品生产条件。...

江苏食药监通报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江苏食药监通报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12月26日,江苏食药监通报了近期在江苏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发用类产品(宣称去屑产品)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发现6批次化妆品存在成分与产品标签标示不符的情况。详情如下:1、在南通市港闸区圣威龙美容美发用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