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总局通告25批次防晒类化妆品
8年前 (201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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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食药总局网站通告: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标示为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清远市立道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壹佰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
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悦诗风吟自然关爱优颜防晒乳,涉嫌假冒产品;
清远市立道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蝶贝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安米娜清丽防晒净白乳;
广州市壹佰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蜜儿防晒乳;
广州市诺菲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木木生活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冰荷防晒乳,涉嫌假冒产品;
广州市胜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名蔻防晒乳霜;
广州雅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升防晒霜;
深圳市绿馨颜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柏氏美白防晒乳;
苏州工业园区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束防晒乳和韩束水感夏日防晒组,涉嫌假冒产品;
广州市华侬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洛华侬(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洛华侬防晒霜;
深圳市芊莉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索尖美户外水漾防晒液;
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丹芝防晒露和品姿防晒霜,涉嫌假冒产品;
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蛋白清爽水嫩防晒乳,涉嫌假冒产品;
广州市皓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资源美白防晒霜(资源美白防晒套装)、樱花源美白防晒霜和诺曼姿亮泽雪肤隔离霜,涉嫌假冒产品;
广东雅丽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源集萃护理系列美白防晒乳和8杯水奔拥自然防晒套装;
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尊爱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尊爱防晒霜,涉嫌假冒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