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相关文章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六期)(用户权限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六期)(用户权限专刊)

问题1:质量安全负责人任职条件有什么要求?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问题2:质量安全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二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二期)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原料管理,鼓励原料创新,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61号)(以下简称《公告...

配方中使用了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如何标注具体使用部位?

配方中使用了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如何标注具体使用部位?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配方中使用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应说明原植物的使用部位。如配方中填报原料为“桃(PRUNUS PERSICA)汁”,应根据其来源在配方表备注栏中备注其使用部位,如“...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七期)(完整安评进阶篇)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七期)(完整安评进阶篇)

问题1:《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等同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吗?答:二者并不能等同。《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以下简称《原料信息》)是对我国批件有效期内的特殊化妆品中已使用,且未收录在《化妆品安...

关于《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8项方法的问答

关于《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8项方法的问答

针对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将〈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8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2026年第51号),我院起草配套问答,具体内容如下:一、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

如何对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的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

如何对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的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

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仅辅助涂擦的毛刷、气垫、烫发工具等除外)使用的化妆品,应当明确配合使用的仪器或者工具发挥作用的机理,评估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条件下的产品安全性。配合使用的仪器或者工具不应具有化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