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如何对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的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
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仅辅助涂擦的毛刷、气垫、烫发工具等除外)使用的化妆品,应当明确配合使用的仪器或者工具发挥作用的机理,评估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条件下的产品安全性。配合使用的仪器或者工具不应具有化妆品功能,不应参与化妆品的再生产过程,不能改变化妆品与皮肤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机理。
配合仪器使用的化妆品,如果仪器影响产品的透皮吸收,评估时需要对原料的皮肤吸收率进行调整,一般应选用更为保守的经皮吸收率。
相关文章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一期) (牙膏专刊)
问题1:《牙膏监督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及各级监管部门事权如何划分?答:根据《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牙膏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六期)(完整安评入门篇)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已有序开展。为了帮助化妆品备案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让我们从头开始,一步一步地走进化妆品完整版安...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四期)
为进一步统筹化妆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核心内...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五期)
问题1:进口化妆品的中文标签应如何规范标注功效宣称相关内容?答: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内容应当与原标签相关内容对应一致。进口化妆品中文标...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一期)
结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常见问题,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根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逐一解答。具体如下:问题1:化...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三期) (功效宣称专刊)
问题1:如何根据备案申请表分类编码中的功效宣称判断产品是否属于普通化妆品?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