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如何对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的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

12个月前 (04-29) 热度:1592 ℃

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仅辅助涂擦的毛刷、气垫、烫发工具等除外)使用的化妆品,应当明确配合使用的仪器或者工具发挥作用的机理,评估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条件下的产品安全性。配合使用的仪器或者工具不应具有化妆品功能,不应参与化妆品的再生产过程,不能改变化妆品与皮肤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机理。

配合仪器使用的化妆品,如果仪器影响产品的透皮吸收,评估时需要对原料的皮肤吸收率进行调整,一般应选用更为保守的经皮吸收率。


相关文章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九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九期)

问题1:化妆品防腐挑战测试的目的是什么?答:化妆品防腐挑战测试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将一定量的细菌和真菌等微生物人工污染到化妆品中,模拟化妆品可能出现的污染情况,每隔一定时间检测其中的存活菌量,根据存活菌...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五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五期)

问题1: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其委托生产的化妆品应在哪里留样?答:《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留样管理制度,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留样;也可以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三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三期)

问题1:关于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的过渡期政策调整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34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对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资料报送相...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八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八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问题1:《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中包含七种主要的原料数据类型,各证据类型之间是否有权重顺序关系?答:原料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限用组分、准用防腐剂、准用防晒剂、准用着色剂和准用染发剂的,应当满...

注册人如何执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新增检验方法

注册人如何执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新增检验方法

近年来,国家药监局陆续发布了关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制修订的相关通告,如2023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将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等21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

《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问答

《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问答

一、为何要制定《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要求,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有序实施,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