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
化妆品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等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月10日,由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因相关违法行为受到负责部门查处,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等三十六种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第十三及第十四种情形与化妆品行业相关。
对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个人,征求意见稿规定了10项惩戒措施,包括纳入最高信用风险等级,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政处罚涉及自由裁量时,加大处罚力度等。
征求意见稿还增设了信用修复条款,规定了严格的修复程序和标准。同时,为进一步震慑惩戒违法失信行为特别严重的主体,征求意见稿特别规定了3种不予信用修复的情形。
征求意见稿是对2016年4月起实施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扩充了适用对象,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纳入对象从企业扩展为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而且将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名称调整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扩大了列入情形,对市场监管总局各业务条线、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列入情形进行了统一规范,调整了管理职责分工,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完善了列入移出程序,强化了失信惩戒,完善了信用修复。
更多信息请至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
相关文章
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等2项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引导化妆品行业提升化妆品安全评估能力和水平,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有序实施,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以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6年第59号)
为加快化妆品新原料研发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2026年7月1...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5号)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调整说明(2025年10月20日)
详见下载地址。...
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汞及其化合物(征求意见稿)》等3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中检院组织制定了《汞及其化合物》等3项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征求意见稿(附件1—3),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按要求在“化妆品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https://ww...
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优化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分类技术要求,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