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配方中使用了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如何标注具体使用部位?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配方中使用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应说明原植物的使用部位。如配方中填报原料为“桃(PRUNUS PERSICA)汁”,应根据其来源在配方表备注栏中备注其使用部位,如“果肉”。
相关文章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期)
问题1:普通化妆品备案时,使用了尚在安全监测中化妆品新原料的,有哪些注意事项?答:使用了尚在安全监测中化妆品新原料的,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经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确认后,方可提交注册申请或者...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六期)(完整安评入门篇)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已有序开展。为了帮助化妆品备案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让我们从头开始,一步一步地走进化妆品完整版安...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期)
结合化妆品个性化服务常见问题,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2025〕58号)及其附件《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要求》的规定...
中检院: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解读
2026年8月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GB 7916—2026)。该标准由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一、《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的修订背景和意义是什么?近年来,...
《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技术指南(试行)》问答
一、什么是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是指原料添加到化妆品中的预期作用,包括原料在施用部位产生的作用,如染发剂;也包括原料在配方体系中起到的作用,如溶剂。根据原料添加到化妆品中的不同用途,同...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六十一期)
2026年8月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由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GB 7916—2026)。问题1:《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的修订工作遵循了哪些原则?答:《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