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配方中使用了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如何标注具体使用部位?

2年前 (2024-11-19) 热度:1401 ℃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配方中使用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应说明原植物的使用部位。如配方中填报原料为“桃(PRUNUS PERSICA)汁”,应根据其来源在配方表备注栏中备注其使用部位,如“果肉”。

相关文章

在对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时,具有何种特性的产品可不进行防腐效能评价?

在对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时,具有何种特性的产品可不进行防腐效能评价?

根据产品特性,对属于不易受微生物污染的产品,即非含水产品、有机溶剂为主的产品、含水产品中如水活度<0.7、乙醇含量>20%(体积)、高/低pH值(10≤pH<11.5或2<pH...

《烫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烫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烫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烫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一、对烫发化妆品的中文名称后缀有什么要求?化妆品中文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不同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时,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可以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如气味、适用发质等,避...

化妆品新原料常见技术问答(四)

化妆品新原料常见技术问答(四)

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和备案有什么区别?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经审评、审批获得注册证...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三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三期)

问题1:《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规定的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的主要情形有哪些?答: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为自行维护的信息更新;第二类为企业信息更新,包括更新备案人/境内责任人信息(主体未发生变化...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期)

问题1:申请历史产品信息补充有什么要求?答:按照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常见问题解答》的相关要求,迁移至新系统的老产品,企业在完成信息补录操作时,现阶段仅有生产企业信息为补录时必填关...

“微晶”或“微针”类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

“微晶”或“微针”类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

宣称“微晶”或“微针”类产品,若根据其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法、产品内容物形态等综合判定为非施用于皮肤表面的,则该类产品超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化妆品定义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