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配方中使用了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如何标注具体使用部位?

1年前 (2024-11-19) 热度:1143 ℃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配方中使用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应说明原植物的使用部位。如配方中填报原料为“桃(PRUNUS PERSICA)汁”,应根据其来源在配方表备注栏中备注其使用部位,如“果肉”。

相关文章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五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五期)

问题1: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其委托生产的化妆品应在哪里留样?答:《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留样管理制度,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留样;也可以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二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二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问题1: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何时实施分类管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是否可以继续提交简化版安全评估报告?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一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一期)

针对化妆品电子标签热点问题,市化妆品审查中心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要求》《化妆品电子标签数据集》《化妆品电子标签二维码技术规范》,对相关问题进...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七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七期)

为助力我市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在后“完整版安评”时期提升备案资料质量,本期一问一答结合近期备案资料中的高频问题,帮助备案人“避坑”,提高通过率。问题1:完整版安评报告中是否可以提交理化稳定性测试、防腐剂挑...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八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八期)

问题1:《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和《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这两个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进行化...

洗发水“防断发”功能是否可以宣称?是不是属于特殊化妆品?

洗发水“防断发”功能是否可以宣称?是不是属于特殊化妆品?

适用法规: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49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