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洗发水“防断发”功能是否可以宣称?是不是属于特殊化妆品?
适用法规: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49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附表1“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明确防断发功效的释义说明为“有助于改善或减少头发断裂、分叉;有助于保持或增强头发韧性”,并未归属为新功效,因此该类产品应按普通化妆品进行备案管理。
相关文章
关于天然度检测客户常见问答
1、检测结果跟理论值相差较大,是否可以复测?答:可以复测,前提是送检样品量足够,复测只能在原样上复测,不接受重新寄送样品复测,建议送检时一次送足量,含复测样品量。2、复测是否收费?答:复测仅针对原样复...
《烫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烫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一、对烫发化妆品的中文名称后缀有什么要求?化妆品中文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不同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时,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可以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如气味、适用发质等,避...
《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染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一、染发化妆品申请注册时,是否需要提交染发作用机理相关资料?常见的氧化型(两剂)和非氧化型染发化妆品可不提交作用机理的相关资料。对于新型染发化妆品(如单剂氧化型染发化妆品等),需结合配方提交阐明其染发...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期)
问题1:进行化妆品注册或备案申请时,送检样品是否可以用试制样品?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化妆品企业应当一次性向首家受理注册或备案检验申请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首家检验检测机...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九期)
问题1:拟备案注册新原料的安全食用历史证明材料若来源于普通食品原料有哪些要求?答:拟备案注册新原料的安全食用历史证明材料若来源于普通食品原料,如粮食、瓜果蔬菜、肉类等,可提供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国家相...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八期)(过渡期专刊)
问题一:关于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报送的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