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洗发水“防断发”功能是否可以宣称?是不是属于特殊化妆品?
适用法规: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49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附表1“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明确防断发功效的释义说明为“有助于改善或减少头发断裂、分叉;有助于保持或增强头发韧性”,并未归属为新功效,因此该类产品应按普通化妆品进行备案管理。
相关文章
政策解读《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
一、《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起草的目的是什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三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问题1:稳定性测试中的加速试验是否能够为确认产品保质期提供依据?答:《化妆品稳定性测试评估技术指南》中规定长期试验为确认贮存条件及保质期等提供依据。化妆品备案人可在加速试验结束后提交备案申请,长期试验...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八)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原料管理,鼓励原料创新,国家药监局2025年6月23日发布了《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61号),建立《已使用化妆品原料...
中检院:《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问答
一、《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的制定背景是什么?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进行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时,应当提交新原料安全评估资料。其中,对于在化妆品中已有...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期)
问题1:所有化妆品原料都需要评估光毒性、光致敏性吗?答:注册人/备案人可应用《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中的7种证据类型,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的大多数原料开展安全评估。对于少数原料无法采用上述证...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一期)
问题1:进口儿童化妆品备案申请表项下的功效宣称可以与原销售包装标签中的功效宣称不一致吗?答:根据《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2.1的要求,原则上进口儿童化妆品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所在国(地区)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