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洗发水“防断发”功能是否可以宣称?是不是属于特殊化妆品?

2年前 (2024-08-01) 热度:1975 ℃

适用法规: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49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附表1“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明确防断发功效的释义说明为“有助于改善或减少头发断裂、分叉;有助于保持或增强头发韧性”,并未归属为新功效,因此该类产品应按普通化妆品进行备案管理。

相关文章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期)

问题1:所有化妆品原料都需要评估光毒性、光致敏性吗?答:注册人/备案人可应用《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中的7种证据类型,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的大多数原料开展安全评估。对于少数原料无法采用上述证...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期)

问题一:普通化妆品备案时中文标签上应当标注哪些内容?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化妆品中文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一)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二)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

中检院发布关于化妆品新原料常见技术问答

中检院发布关于化妆品新原料常见技术问答

一、研制报告的“研发背景”应如何编写?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新原料研制报告中的“研发背景”资料应包含研发背景、研发目的、研发过程及研发结果等四部分内容。该项资料是对新原料研...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六期)(用户权限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六期)(用户权限专刊)

问题1:质量安全负责人任职条件有什么要求?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问题2:质量安全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期)(过渡期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期)(过渡期专刊)

问题一:关于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报送的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四期)(从业人员管理专刊)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四期)(从业人员管理专刊)

问题1:如何有效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答:《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从业人员入职培训和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员工熟悉岗位职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法律知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