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总局通报13批次不合格防晒化妆品
8年前 (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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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食药总局网站公示: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检验,发现13家企业代理(生产)的13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详细情况如下:
姿人(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代理的奢华焕新臻白日用防晒霜(进口国韩国);
上海共新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致臻颜隔离防晒乳,涉嫌假冒商品;
广州元美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蓝朵娇颜防晒精华乳霜;
广州市莲娜姬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丽时清透隔离防晒乳,涉嫌假冒商品;
广州尚慧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丽雅堂美白防晒乳;
广州市添康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脸面防晒隔离霜;
广州蝶贝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安米娜清丽防晒净白乳;
广州市品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品姿防晒霜,涉嫌假冒商品;
广州市胜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名蔻防晒乳霜(水漾清透),涉嫌假冒商品;
广东添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哆啦A梦美白防晒露;
广州天翼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深圳市汉妆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妆水感清透防晒乳液,涉嫌假冒商品;
广州庄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补水美白防晒修复套装;
珠海姗拉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SNOOPY防晒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