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广州质监:10批次洗衣液抽检不合格
7年前 (201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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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2018年广州市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洗衣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抽查了57家企业生产的57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依据QB/T 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等,对产品的总活性物含量、总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规定污布的去污力、pH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
不合格产品涉及的10家企业如下:
1、广州居美日用品有限公司
2、广州凯芙婷化妆品有限公司
3、广州居能科技有限公司
4、广州优选化妆品有限公司
5、广州市采臣洗涤用品有限公司
6、广州市美之茵化妆品有限公司
7、广州市依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广州市雪姬化妆品有限公司
9、广州康薇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10、广州日洁日用品有限公司
总活性物含量的高低是衡量液体洗涤剂质量优劣的一个品质指标,一般说来,总活性物含量高的洗涤剂质量相对较好,使用总活性物含量不合格的产品,达不到真正的洗涤效果。规定污布的去污力是洗衣液去除衣物上面的污垢和油脂、淀粉及蛋白质等污垢的能力,是洗衣液的重要质量指标之一。总活性物的含量可能会影响规定污布的去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