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
化妆品《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2025年2月发布版)问答
一、2025年2月发布的《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更新了哪些内容?
2025年2月发布的《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以下简称《原料信息》),在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2234种原料4415条使用量信息的基础上,对我国注册备案有效化妆品中原料信息进行梳理分析,更新为3608种原料7672条使用量信息,并增加了体毛、指(趾)甲等作用部位,同时还优化了参照使用原则。
二、如何认识《原料信息》?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应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形成安全评估报告,并对其真实性、科学性负责。本《原料信息》是对我国注册备案有效化妆品中已使用原料使用信息的客观收录,未组织对所列原料的安全性进行系统评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使用相关原料信息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并承担质量安全责任。
三、《原料信息》的参照使用原则有哪些?
《原料信息》的参照使用原则如下:
1.相同作用部位的同一原料,若只有驻留类产品的原料使用量,淋洗类产品可参照驻留类使用。
2.相同使用方法的同一原料,可按照全身、躯干部位、面部(含颈部)、手足、头部、头发、口唇、眼部、指(趾)甲的顺序,后面作用部位可参照前面作用部位的原料使用量,但产品作用部位为眼部且参考其他部位使用量时,需另外评估眼刺激性。其中,口唇、眼部不可参照手足、头部、头发的原料使用量;体毛仅可参照全身或躯干部位的原料使用量;作用部位同时为头部和头发,可参照头部的原料使用量;作用部位同时为面部(含颈部)、眼部和/或口唇,可参照面部(含颈部)的原料使用量,作用部位包括眼部时,需另外评估眼刺激性;对于其他同时用于多个作用部位产品的原料使用量,选择使用相同使用方法的上一级作用部位的使用量。
四、应当如何正确使用原料使用信息?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结合产品使用方法和作用部位,正确使用原料使用量。为便于行业更好应用《原料信息》,给出以下几个代表性实例:
1.作用部位同时为“面部(含颈部)”“手、足”的淋洗类产品如何使用《原料信息》?
可使用《原料信息》中用于“躯干部位”或“全身”的淋洗类产品原料使用量。若无,可选择用于“躯干部位”或“全身”的驻留类产品原料使用量。
2.作用部位同时为“头部”“头发”的淋洗类产品如何使用《原料信息》?
可使用《原料信息》中用于“头部”的淋洗类产品原料使用量;若无,可选择用于“头部”的驻留类产品原料使用量;若无,可选择用于“手、足”或“面部(含颈部)”或“躯干部位”或“全身”的驻留类或淋洗类产品原料使用量。
3.作用部位同时为“面部(含颈部)”“眼部”“口唇”的驻留类产品如何使用《原料信息》?
可使用《原料信息》中用于“面部(含颈部)”的驻留类产品原料使用量;若无,可选择用于“躯干部位”或“全身”的驻留类产品原料使用量。需注意的是,《原料信息》若无该原料用于眼部的驻留类产品原料使用量,需另外评估眼刺激性。
化妆品《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2025年2月发布版)问答
下载地址相关文章
食药总局关于规范简化化妆品生产企业名称或地址(生产现场未改变)变更程序中更换批件所需申请文件的公告(第208号)
根据《关于简化化妆品生产企业名称或地址(生产现场未改变)变更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保化〔2012〕307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批件更换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要求及程序明确如下:一、申请人...
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体外皮肤吸收试验(征求意见稿)》等9项试验方法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含牙膏)技术标准,中检院组织制定了《体外皮肤吸收试验(征求意见稿)》等9项试验方法(附件1-9),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按要求在“化妆品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https:/...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
详见下载地址。...
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办事指南
4月11日,广东食药监官网消息,广东食药监发布《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18年3月8日起至2018年12月2...
2018年7月1日将实施的牙膏产品相关标准
2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8年第10号公告,批准《牙膏中薁磺酸钠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154项行业标准,其中与牙膏等口腔产品相关标准...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3-亚苄基樟脑等22种防晒剂的检测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
7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3-亚苄基樟脑等22种防晒剂的检测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19年 第40号)。《化妆品中3-亚苄基樟脑等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