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浙江飞检:宁波樱花炭语日化用品有限公司3项缺陷

7年前 (2018-06-26) 热度:3511 ℃

6月22日,浙江食药监发布《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公告》(2018年第14期),宁波樱花炭语日化用品有限公司检查出一般缺陷:3项,已移交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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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在中间产品检验时,记录上显示中间品检验人员为张某(生产管理人员)。经询问,企业反映实际中间品检验项目中PH值、粘度二项在检验室检验,且检验人员为吴某(检验人员)(3.4)(第18项);

2、进口原料苦参(7101311)、地榆(7072421),企业未能提供相关进货凭证、进口报关单(5.3)(第63项);

3、危险品氢氧化钾使用记录不全,如该原料5月17日货位卡上有领用记录,但在危险品管理记录中却无体现(6.3)(第67项)。

备注:以上各项缺陷后序号对应为《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相应的条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