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苏州3企业/个人被处罚

7年前 (2018-08-01) 热度:2582 ℃

2018年7月20日,苏州食药监发布《(苏州)食药监妆罚〔2018〕3号》《(苏州)食药监妆罚〔2016〕3号》,7月23日,苏州食药监发布《(苏州)食药监妆罚〔2018〕1号》,对杨侠(系苏州工业园区素颜坊美容店业主)销售未经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苏州工业园区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国家批准的配方以外的成分或未检出批准的配方成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宋娟娟(系苏州工业园区韩诗化妆品店业主)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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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杨侠(系苏州工业园区素颜坊美容店业主)

停止经营化妆品3天;没收违法所得1680.0元,并处罚款3360.0元

二、苏州工业园区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没收违法所得36149.83元;罚款36149.83元

三、宋娟娟(系苏州工业园区韩诗化妆品店业主)

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121.0元;罚款336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