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烫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烫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一、对烫发化妆品的中文名称后缀有什么要求?
化妆品中文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不同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时,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可以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如气味、适用发质等,避免出现不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词语,例如“法式烫” “快速烫” “植物养护型” “蛋白柔润型”等内容。
二、烫发化妆品中含有巯基乙酸及其盐类、巯基乙酸酯类成分时,应如何设置其质量管理措施?
烫发化妆品中含有巯基乙酸及其盐类、巯基乙酸酯类成分时,不应仅采用“原料相关指标控制”的方式作为其质量管理措施,可以采用“生产工艺流程管控”或采用非检验方式与检验方式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措施,以确保其含量及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三、烫发化妆品产品执行的标准中,巯基乙酸指标采用检验方式作为质量管理措施时,如何选择适宜的检验方法?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四章3.9中规定,巯基乙酸的含量测定可采用以下三种方法:“第一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第二法 离子色谱法”和“第三法 化学滴定法”。企业在质量管理措施中应明确所选用的具体检验方法。需特别注意的是,采用化学滴定法作为检验方法时,有些物质如巯基丙酸、半胱氨酸等会对测定有干扰,可能导致测定结果不准确。因此当产品配方中含有此类成分时,应选择使用“第一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或“第二法 离子色谱法”作为巯基乙酸的含量测定方法,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来源:中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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