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洗发水“防断发”功能是否可以宣称?是不是属于特殊化妆品?
适用法规: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49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附表1“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明确防断发功效的释义说明为“有助于改善或减少头发断裂、分叉;有助于保持或增强头发韧性”,并未归属为新功效,因此该类产品应按普通化妆品进行备案管理。
相关文章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五期)
问题1:普通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中分类编码项下功效宣称类别如何选择?答:依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第五条“化妆品应当根据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所列的功效类别进行选择”,即普通化妆品应在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所列...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六期)(用户权限专刊)
问题1:质量安全负责人任职条件有什么要求?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问题2:质量安全负...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期)(过渡期专刊)
问题一:关于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报送的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五期)
问题1: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其委托生产的化妆品应在哪里留样?答:《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留样管理制度,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留样;也可以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
特殊化妆品申报操作流程视频
特殊化妆品申报操作流程视频...
注册人如何执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新增检验方法
近年来,国家药监局陆续发布了关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制修订的相关通告,如2023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将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等21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