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答疑
产品执行的标准中如何填报生产工艺简述?
1.应当简要描述实际生产过程的主要步骤,包括投料、混合、灌装等。如存在预混合、灌装等生产步骤在不同生产企业配合完成的,应当在备注中予以注明。
2.应当体现主要生产工艺参数范围,如温度等,应当与原料基本属性、产品剂型等相符。
3.应包含配方中的全部原料,原料名称或序号应与配方表中保持一致;如存在同一原料在不同步骤阶段中使用,应当予以区分;如生产过程中需使用但在后续生产步骤中去除的水、挥发性溶剂等助剂,应当予以注明。
相关文章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四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问题1:2025年4月10日中检院发布的《<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收录的部分原料使用信息》(以下简称《<国际索引>原料信息》),与2024年4月30日中检院发布的《国际权...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七期)(完整安评进阶篇)
问题1:《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等同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吗?答:二者并不能等同。《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以下简称《原料信息》)是对我国批件有效期内的特殊化妆品中已使用,且未收录在《化妆品安...
“微晶”或“微针”类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
宣称“微晶”或“微针”类产品,若根据其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法、产品内容物形态等综合判定为非施用于皮肤表面的,则该类产品超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化妆品定义的范畴。...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九期)
问题1:拟备案注册新原料的安全食用历史证明材料若来源于普通食品原料有哪些要求?答:拟备案注册新原料的安全食用历史证明材料若来源于普通食品原料,如粮食、瓜果蔬菜、肉类等,可提供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国家相...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九期)(牙膏专刊)
问题1:牙膏的生产工艺是否可以同时使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制膏工艺?答:可以。根据《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三)规定,同时使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制膏工艺的,应当分别简要描述各自的生产工艺。另外,根...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八期)(主体责任专刊)
问题1:《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哪些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答:根据《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建...

